关于承德综环矿业有限公司尾矿选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第二次公示
一、公参范围及截止时间
征求意见公众范围:以本项目为中心,四周各2.5km范围内的居民、办公人员、学生等。
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以第5条所述方法进行反馈。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承德德源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雷超;电话:1890324128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4lDRj3SgXDob7ozrE1W6Tw
提取码:924j 。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4xaYXPS90Dnvt1O7Nvcng 提取码:52y1 。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通过信函(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小营乡哈叭沁村建龙矿业有限公司选厂内,电话:18903241288、收信人姓名:闫雷超)、电子邮件(xs110219@126.com)或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13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8903241288
通讯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小营乡哈叭沁村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邮编:068250
附:具体文件如下
upload/fckeditor/gs/承德项目第二次公示内容.pdf